?商標說明和使用方式
- ?商標說明和使用方式
申請人應當在商標說明中說明聲音商標在商品或者服務上的使用方式,?即應當具體說明以何種方式或者在何種情形下使用聲音商標,?如在打開、?關閉或使用商品過程中使用;在開始、?結束或提供服務過程中使用;在經營或服務場所使用;在公司網站上使用;在廣播、?電視、?網絡或者戶外等廣告宣傳中使用等。
例如
“?使用在智能手機,?MP3,?MP4?等數碼播放設備開機啟動時的提示性音樂”?(“望子成龍小霸王”?聲音商標)。
“?廣播電臺開始時播放使用”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聲音商標)。
“?主要用千在申請人出品的電影、?視頻、?聲音產品的開頭進行播放,?或用千廣告宣傳”?(某電影公司?“?和弦”?聲音商標)。
“?使用在申請人指定商品/服務上,?具體表現為申請人所提供應用程序中信息提示
時的短促?'?嘀嘀嘀嘀嘀嘀的聲音” (“?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
“?用千宣傳視頻、?商業廣告、?展覽以及活動中,?用千識別商品和服務的來源”?(“?YA目OO”?聲音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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